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林业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核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筑牢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法治防线,为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管控,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公示,确保执法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事前公示方面,通过市政府官网、吉事办等官方平台,全面、准确公开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质、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核心信息,为群众办事、监督提供便利,确保公众在办理涉林事务前,清晰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执法流程。事中公示方面,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及送达执法文书等各类执法环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如实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事后公示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通过官方渠道全面公开,详细列明执法对象、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坚持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结合,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可追责,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文字记录方面,严格规范使用林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执法全流程进行详细、规范记录,涵盖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作出执法决定、送达执行等每一个环节,确保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形成完整的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有据可查。音像记录方面,2025年重点完善执法装备配置,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GPS定位设备、对讲机等执法装备,明确要求在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现场指认、先行登记保存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必须全程开展音像记录,有效固定执法证据、还原执法现场、减少执法争议。同时,建立健全音像资料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资料的存储、保管、调阅、使用等流程规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音像记录资料规范有序、妥善保管。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强化执法审核把关,筑牢依法执法底线。凡涉及重大涉林违法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均严格履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公正适当。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重大执法决定向市司法局备案,主动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执法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二、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
我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三大重点环节,压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实效,切实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质效。2025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0件,其中,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9件、植物检疫证书10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件,所有审批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度。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管理、野外用火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安全。2025年,共依法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2起,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0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盗伐林木案件3起、非法狩猎案件3起、野外用火案件5起,全年依法处以罚款共计139479.15元,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筑牢了森林资源保护防线。
(三)扎实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检查流程、明确检查重点,提升检查实效。2025年度,市林业局共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任务3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2次、部门内检查计划1次,所有检查结果均全部合格,并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
林业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繁多,但当前学习仅局限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中统一学习,学习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林业法律法规、配套政策文件的学习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执法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尽管通过市司法局、本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一定提升,但基层执法队伍总体素质仍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执法业务培训,在案件办理、案卷制作、现场执法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与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三)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完善。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但目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及时、联动配合不够紧密,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未能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局将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核心,聚焦重点、补齐短板、强化举措,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队伍建设,补齐基层执法短板
坚持把执法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稳定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培训机制,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案件办理、案卷制作、法律法规应用、现场执法技巧等内容,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深化法规学习,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林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宣传培训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丰富学习形式 ,推动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深入学习,形成学习经常化、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
(三)健全协同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衔接等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收集规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涉林刑事案件顺利移送、依法办理,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执法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跨部门联合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四)完善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责任。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规范林草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健全以法制委员会为主的法制审核监督服务机制,组织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案件、规范性文件草案等事项的法制事核,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法治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初审:马莉莉 复审:刘明伟 终审:王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