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落实问题
完善了“四张清单”,结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首次轻微违法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过制定“四张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审慎 柔性执法”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社会和谐。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执法公示公开,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全程实行文字、图像、声音记录,规范文书和案卷卷宗制作、储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做到重大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治程序,并向司法局进行备案。
(二)法律适用问题
每个案件认定准确,按照每个案件的违法程度,考虑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等。
(三)程序违法问题
实行审查机制,成立局法制工作委员会,聘请知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开展集体讨论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时向司法局备案。凡涉林违法案件均经法制委员会讨论通过,严格把关,做到重大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及时向司法局进行备案,目前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行为规范问题
每个案件围绕执法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制作、案卷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案件调查全程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案卷制作完整,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美观化,对完成的案卷及时进行归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公示执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目录清单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执法情况,接受政府及社会监督。
二、二、存在问题
1、学习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较多,仅限于理论中心组和集中学习,对相关文件的学习掌握还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2、林业行政执法基层执法力量薄弱。虽然通过市司法局、本局执法业务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队伍总体素质还偏低,执法能力、人手明显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林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上存在不足。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有一定难度等,影响了工作效率。
4、与执法对象沟通不畅。在执法过程中与执法对象存在信息传递不畅和理解偏差的情况,执法效果不佳,被纠正或处罚后,违法行为仍存在多发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林业普法宣传
深入落实“八五普法”,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重要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且将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学习经常化。
(二) 持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 持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程度
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建设,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