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以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四平市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市林业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林业行政案件共办理43 起(其中非法放牧19起,盗伐林木1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4起,擅自开垦3起,野外防火1起,林地采砂2起,毁坏林木2起)查结率100%。没收林木:64株,案件损失林地0.859976公顷,损失林木材积:5.3946立方米,责令补种:601株。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起已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全年罚款119804.05元(下达催告书,处罚金额:40020.0元)。全年办理行政许可93项,其中采伐许可60件、植物检疫22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及变更4件、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核发1件、上报使用林地及延期6件,并落实“双公示”规定,在全流程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双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二)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以市林业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二审审结2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1件待审。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公益诉讼等涉法涉诉工作,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完成了《四平市林业局“三项制度”资料汇编》,明晰行政执法环节、步骤、期限,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落实。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培训等制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按规定参加考试申领证件,及时清理调动、退休等执法人员的证件,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完成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核清理和培训考试准备工作。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单位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合理安排执法装备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单位的财务预算,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保证执法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体系不健全。由于林业局内没有设置专职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大多数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市森林公安局或委托市国有林总场执行,但市森林公安局由于要同时担负林业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治安执法职责,因而人员精力就不可能全部投放在林业行政执法上。且市森林公安局即将转隶至市公安局,致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量增大,执法队伍建设弱化更为严重。
(二)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专业知识不强,制约着执法水平的提高。因为没有设置专职行政执法队伍,持执法证人员力量分散,平时大多数执法人员忙于各种事务性工作,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时间少,参加正规执法任务少,再加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没有系统接受过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接受新的科技执法手段能力不强,另受编制限制,亦无法补充年轻骨干执法人员,严重制约着我市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平市林业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