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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四平市林业局 日期:2021-06-24 14:45

  按照《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四法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流程,明确行政审批时限、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制作受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程序图,通过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全流程审批系统进行预审。二是严格落实“双公示”管理规定。在全流程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双 

  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协助省林草局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清单,办理条件及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要件及设定依据等办理要素全省统一、区域无差别。配合政务大厅完成共享数据信息上报、资源挂载等工作。三是全面实现林业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着力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及时编制和公布办事事项的服务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及相应的范本等内容,并开展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网等及时进行调整。四是扎实推进网上办事和数据共享。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实现依法决策。为进一步加强四平市林业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加快我市林业行政管理规范化进程,健全有章可循、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管理需要,坚持可行性、规范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做了认真梳理、修订,形成了新的林业局内控制度,这对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起到了很好作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履行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强化必经程序刚性约束。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时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细化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有规可依。二是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投资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我局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增量和存量的自查,进一步规范我局在涉及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按省、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优化局内设科室,增设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等职能科室,明确科室职责,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执行职责。 

  4.完善经济调节。制定并严格落实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有效利用林地发展经济的项目上,依法依规对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5.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局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及时在“双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责任清单等内容。同时,并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网民与教育行政部门间的有序互动,对网络和公共媒体报道的涉林信息,加以研判分析,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严格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及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9个(其中一个联合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2个,所有检查都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检查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信息归集,制作“红黑名单”,并进行公示。 

  6.创新社会治理。为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我局全方位强化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到位。森林防火期中,市、县(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经常与气象等部门加强合作,健全部门会商和联动机制,提高预测精度和发布速度。三是强化扑救技能,应急演练到位。四是高度戒备,应急值守到位。 

  7.优化公共服务。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明确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对公开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认真解读并严格落实。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在有效利用林地的审批许可事项上严格把关,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度体系。同时,加大打击破坏森林等违法行为,切实起到保护生态环境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学习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含义,并做好相关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我局认真学习政府立法制度,研究本部门可行性立法项目,提出了对《森(山)林资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类项目。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起草切实可行方便操作的法规条款。 

  11.加强规范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及《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四平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定落实。 

  12.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长效机制。在平时工作中实行定期清理和动态管理,保障现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按期对局机关实施的以市政府名义和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 

  (三)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1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作用,局党组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问题。 

  14.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都采取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等广泛争取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等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力争把事办好并取得实效。 

  15.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成立局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专家库及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在重大决策时实行专家集体讨论确定。 

  16.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十分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工作,成立局法制工作委员会,聘请了知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 

  17.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18.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倒查决策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9.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以市林业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二审审结2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1件待审。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公益诉讼等涉法涉诉工作,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2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完成了《四平市林业局“三项制度”资料汇编》,并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明晰行政执法环节、步骤、期限,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制度进行落实。 

  2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围绕《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要求较高,所以选拔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和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办案质量的关键。邀请局法律顾问和森林公安局法律专家为执法人员进行授课,突出以案释法,通过讲解案例深入浅出,使执法人员对办案程序及适用法律都有了很好的掌握,确保做到规范执法。 

  2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方案要求,我局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行政执法案卷逐卷评查。同时,加强平时工作中案件评查把关,采取“五看” 的方法,即一看执法主体,二看执法程序,三看执法依据,四看权利义务,五看整理归档,逐个案件评查,确保不出现差案、错案。严格 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单位及岗位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2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培训等制度。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按规定参加考试申领证件,及时清理调动、退休等执法人员的证件,及时在系统库中补录、完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完成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核清理和培训考试准备工作。 

  2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单位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合理安排执法装备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单位的财务预算,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保证执法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5.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问责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纠治“四风”顽症,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重点对单位廉政现状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夯实各层级廉政责任,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做到工作领导有力。 

  2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抓好“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在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或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建议提案提出具体的办理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明确办理科室具体抓。确定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办复计划、明确答复时限、办复程序,确保办复工作责任得到落实。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全部按要求时限答复,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7.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把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事项来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突出林地审批、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的严格把关,确保按章办事。  

  28.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局领导干部、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普通党员之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并印发《四平市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正负面清单》,明晰责任职责,监督干部履职,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0.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我局不断强化局机关纪委履职能力,选优配强纪检工作人员,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吉林省行政问责办法》,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问题部署开展行政问责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针对涉林问题特点,我局研究制定了化解纠纷机制,制定了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法制机构进行处置涉林纠纷问题。 

  3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认真答复被复议案件,积极沟通,化解矛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各项工作制度,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3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橱窗、专栏、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利用正反典型,实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群众提高法治意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利,矛盾纠纷中的许多问题,依照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矛盾双方能依法行事、按规则办事。 

  3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涉林积案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负责部门、负责领导、负责人,做到谁受理、谁跟踪、谁负责,逐一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摸排掌握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3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意识,落实信访重点工作,着重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重点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工作本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信访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当前信访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在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全体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分管信访领导及工作人员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传达市信访联席会议精神,集体研究、客观剖析我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单位要做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跟踪回访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加强信访维稳力度,密切党群关系。 

  依托吉林省信访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信访信息化水平,提升网上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质量。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即接即办”,规范有序,提升接待质量,简化办理流程,合理缩短办理时间,快速解决信访问题。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机制。按照市信访局有关要求,在重要节点和重大会事期间,坚持全天开门接访,设立“局长接待日”,每日确保一名领导干部接待。听取诉求,答疑解惑,跟进做好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侧重排查化解涉林信访隐患、去省进京访、集体访,侧重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的信访问题。同时,在重要会议和敏感节点期间,信访服务保障工作扎实到位,科学合理安排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电话接访,建立“零报告”制度,切实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6.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局十分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一直以来把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37.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为更好地为全市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研究制定了《四平市林业局依法行政宣传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利用春节防火、植树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把重点放在学习宣传《宪法》、《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林业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上,此外还安排法制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讲解林木采伐、林权登记和林地占用常识,引导和启发广大林农依法办理林业相关手续。 

  38.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充分发挥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教育专题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了林业系统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9.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并公布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四平市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比对,明确本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积极与省局沟通进一步梳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40.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核、法治宣传等工作。局党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进一步改进教育法治工作的措施,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强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4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把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事项来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突出林地审批、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的严格把关,确保按章办事。 

  4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我局严格按照市相关规定建立本级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自身学习,养成依法行政习惯,加大考核力度,形成自觉意识。 

  43.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按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加强理念研究和宣传工作,制定了普法宣传方案,执法培训方案、学习宪法及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等。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领导干部及党员、职工养成自觉学法、尊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体系不健全。由于林业局内没有设置专职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大多数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市森林公安局或委托市国有林总场执行,但市森林公安局由于要同时担负林业刑事执法、行政执法、治安执法职责,因而人员精力就不可能全部投放在林业行政执法上。且市森林公安局即将转隶至市公安局,致使我局及市国有林总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量增大,执法队伍建设弱化更为严重。 

  (二)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专业知识不强,制约着执法水平的提高。因为没有设置专职行政执法队伍,持执法证人员力量分散,平时大多数执法人员忙于各种事务性工作,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时间少,参加正规执法任务少,再加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没有系统接受过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接受新的科技执法手段能力不强,另受编制限制,亦无法补充年轻骨干执法人员,严重制约着我市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和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1.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好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1.领导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推动党员干部学用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问责,保证党内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到位。  

  2.健全完善保障党内法规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党组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1.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定,充分发扬民主,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评估制度。  

  2.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完善各类法规规章起草备案审查及清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  

  3.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  

  (四)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3.完善林业行政审批制度 。 

  4.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5.健全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预防和查处干预执法活动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支持法院受理涉林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及时履行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裁定 。 

  4.维护执法权威,预防和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  

  (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完善学法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机关党委组织领导班子、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法(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每年不少于1次;各科室、单位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律知识学习、执法能力学习培训。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谁主管谁普法”责任。  

  (七)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1.加强对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及时查处、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正确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完善复议、调解、诉讼、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4.定期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到位。  

  四、202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3.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6.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7.全面提高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 

  8.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四平市林业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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