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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四平市林业局 日期:2018-11-02 15:1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风治沙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含生态草)、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办理对林地的征用和占用;承担全市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林业公安队伍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六)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安排科研项目,负责林业新技术和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及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七)指导全市林业经济的发展;对全市木材的生产、加工、综合利用进行管理;指导林业产业开发;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财务工作;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四平市林业局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植树造林科、计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下属单位6个,分别为四平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平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四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四平市林业工作总站、四平市森林公安局、四平市林业产业开发办公室。

纳入四平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四平市林业局(本级)

2.四平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3.四平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4.四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四平市林业工作总站

6.四平市森林公安局

7.四平市林业产业开发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843.5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3.53万元,降低12.6%。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专项资金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8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7.6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89万元,占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2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9万元,占20%;项目支出5459.18万元,占8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40.34万元,占83%;公用经费228.65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42.63万元、支出总计  6842.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25.58万元、支出总计7825.58万元,减少982.95万元,收、支降低12.6 %。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专项资金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3.33 万元,降低10.9%。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3万元,占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1万元,占0.5%;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914.80万元,占28%;农林水支出支出4566.40万元,占66.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5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73.94万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2.59万元,支出决算为68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人员工资没列入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4.23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国家级专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支出年初预算828.44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国家级专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国家级专项未列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初预算44.37万元,支出决算为7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8.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万元,完成预算的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部分车辆拍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46万元,下降58.1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公车改革,部分车辆拍卖。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162017年我局都没发生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5 万元,比2016年增加57.37万元,增长3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把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资金纳入至预算内工作经费之中,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四平市林业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理疗经费。

十三、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十四、213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人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支出。

十六、2130204林业事来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2130205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十八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反应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十九、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支出。

二十一、2130212湿地保护:反应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反应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130221林业产业化:反应林业产业化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3010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十九、30102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三十、3010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十一、30104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三十二、30107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三十三、3020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三十四、3020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三十五、30203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30204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三十七30205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八3020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九、3020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四十、30208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四十一、30211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十二、30213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四十三、30214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四十四、30216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十五、30218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30225专用燃料费: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四十七、3022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八、30227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九、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十、30239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五十一、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五十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五十三、30301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五十四、30302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五十五、30304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五十六、30305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

五十七、30309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八、303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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