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根据《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市林业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由局长组织召开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各方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立即行动,规范管理。各县(市)区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在各辖区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安全设施、环境卫生、台账记录等方面,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性、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解,核查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与各养殖单位签订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人工繁育场所27家,其中伊通县10家,双辽市3家,梨树县2家,铁东区10家,铁西区2家。存在问题17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设施老旧、环境卫生差、基本医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存在问题17家,已完成整改14家,正在整改3家。其中:伊通县存在问题9家,已完成整改8家,正在整改1家。双辽市存在问题3家,已完成整改1家,正在整改2家。铁东区存在问题3家,已完成整改3家。铁西区存在问题2家,已完成整改2家。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报道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违法案件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现场普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相关知识,增强驯养繁殖企业和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管,长效治理。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管理和核查行政许可,切实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复查,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时限内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进行第二次整改,第二次整改仍不能按时达到要求的,依法取消其人工繁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