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按照局领导指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节后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放假前,将本科室、各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认真检查用水、用电等安全设施,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3、妥善保管涉密文件、印章,避免发生印章丢失和泄密事件;
4、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值班值宿制度做好值班值宿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节日期间省、市相关部门要对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检查,值班值宿人员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室,随时准备接听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如出现漏岗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5、市国有林总场要组织各分场(种子园)成立应急工作队,各由一名场领导带队检查节日期间林区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要加大秋季森林防火期防火巡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火情发生15分钟内报告局值班室。
7、放假期间提倡参加健康文明的活动,外出人员要注意旅途安全。
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